墨玉县文旅局2025年度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立案日期 | 结案日期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出版物 | 处罚情况 | 基本案情 | 涉案金额 | 办案机构 | 备注 |
| 墨玉县 | 墨玉县辉煌书刊店 | 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 | 2025年 6月15日 | 2025年8月15日 | 是 | 3000元 | 无 | 无 | 1.警告;2.给予叁仟元整(3000元)行政处罚。 | 2025年6月11日19时 30分,墨玉县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对墨玉县辉煌书刊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书店正在售卖《激情万丈》、《武媚娘》、《乘法口诀表》,《汉语字母表》《除法口诀表》《魔法汉字》等52册(伍拾贰册),执法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阿米乃·阿卜杜艾尼出示该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该负责人未能出示。当事人涉嫌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2025年6月17日,墨玉县辉煌书刊店负责人前来接受调查询问,对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的执法情况予以确认,对店内在售的52本(伍拾贰本)书籍、未能提供近两年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的事实予以确认。墨玉县辉煌书刊店(阿米乃·阿卜杜艾尼)从事出版物销售,未能提供进货清单,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应将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至少保存两年,以备查验。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或者清单、票据未按规定载明有关内容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应当给以当事人行政处罚。 参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办法》裁量情形:初次被查处。基准: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1.警告;2.给予3000元行政处罚。7月30日直接送达( 墨)文综罚字〔2025〕004号,当事人无异议,7月31日,墨玉县辉煌书刊店缴纳罚款3000元。 |
无 | 墨玉县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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