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 墨自然资闲认字〔2026〕07号

文章来源: 墨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6-03-12 11: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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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面积为67378.01平方米(101.1,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211130日前(交地时间为20211127前),竣工日期为20231130日前

上述宗地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利用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墨自然资闲调字〔2025〕10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阿卜杜苏卜尔      联系电话:0903-7883331     



     墨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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