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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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 部门 |
补贴 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 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咨询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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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 件名称 |
文号 |
国家 标准 |
省级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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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墨玉县民政局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 补贴 |
1. 《和田地区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关于提高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
(和行办法【2016】131号) ; (新民规发【2022】3号);(新民发【2024】53号) |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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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基础标准120元/月·人;重点残疾人护理补贴基础标准120元/月·人 |
自愿申请,村“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街道)初审,县残联审批,县民政局审定,县民政部门审核发放 |
按月发放 |
每月15日前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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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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