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政策公告

文章来源: 墨玉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10-20 11: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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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政策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5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199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民发规〔2021〕2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高2025年城乡低保等救助保障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民发﹝2025﹞74号)。
    二、补助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筹集、安排用于各县市开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持有我县城乡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籍不限),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于7416元/年,城市低于770元/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规定的家庭,均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补助标准
     2025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在2024年712元/月的基础上增长58元,提高到不低于770元/月。目前我县城市低保分档发放月标准:A档770元,B档598元,C档458元,D档308元,E档198元。

农村低保标准在2024年568元/月的基础上增长50元,提高到不低于618元/月。目前我县农村低保分档发放月标准:A档618元,B档420元,C档330元,D档230元,E档155元。
    四、发放方式:银行卡
    五、发放时限
    城乡低保按月一次动态管理发放。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墨玉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309-6565318
    2.墨玉县民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309-6512309        09036564308


                                墨玉县民政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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