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墨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文章来源: 墨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3-08-29 11: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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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43号)及《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州、市)级矿产资源划(2021-2025年)审查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函〔2021〕103号)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已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墨玉县矿产资源总体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发布实施。   
一、总则
墨玉县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石膏、玉石、石灰岩、建筑用砂等矿产资源丰富,是和田地区重要的矿产资源产地,丰富的矿产资源为矿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十四五”时期,是墨玉县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在更高起点上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决胜期,是在更高层次上转变增长方式,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攻坚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对于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建成中巴经济走廊承载中心的重要支点和南疆铁路公路航空枢纽的关键节点,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美好墨玉,具有重大意义。
二、编制依据
本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5号令,2019年修正)、《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499号)、《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指南》(2015年试行稿)、《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函[2020]2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田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5年)》、《墨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矿产资源管理及相关产业政策文件。
三、规划目的
对墨玉县辖区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等做出全面规划;细化和落实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任务;明确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布局、结构、勘查开发时序和准入要求等,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适用范围
《规划》适用范围为墨玉县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活动。是指导墨玉县基础地质调查、资源调查评价、矿产勘查、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
五、规划期及基准年
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1-202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35年。
《新疆墨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文本存放于墨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墨玉县自然资源局(墨玉县政务中心737办公室)
联系人: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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