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墨玉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和专家评审,将“醋酿造技艺”等3个项目列入墨玉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墨玉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
墨玉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传统技艺(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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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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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Ⅷ—41 |
醋酿造制技艺 |
墨玉县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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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Ⅷ—42 |
沙枣汁传统技艺 |
墨玉县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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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Ⅷ—43 |
手工皮鞋制作技艺 |
墨玉县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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