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墨玉县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墨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5日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墨玉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全县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持续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全年围绕政策文件、重点领域、政务服务、民生保障等重点内容,依法依规开展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审查、保密审核、平台运维、考核督导等制度体系;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开平台建设运维;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监督检查,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9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984条,政务新媒体公开555条。2025年,依托网上领导信箱等渠道,共受理59条,办结59条,办结率100%。

1. 政策文件与解读:公开县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件、其他政策性文件2件,配套发布政策解读3篇,采用图文、视频、问答等形式提升解读实效。

2. 规划信息: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信息2条。

    3. 重大决策与会议: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及重大决策部署、征求意见、结果反馈等信息26条。

4. 重点领域信息:聚焦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开信息146条。

5. 政务服务与权责清单: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流程、结果及权责清单、监管信息等2124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为民服务和依法履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和答复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办理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管理机制流程,严把政策关、质量关和时效关,保障申请人及时便捷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按要求全部办结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等原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权威。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各环节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逐步整合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探索构建分类科学、集中规范、共享共用的信息资源库,为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智能服务打下基础。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制度,强化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管理,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和运行情况监测,防范泄密风险,常态化开展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敏感信息、错别字、错链等方面自查整改,确保门户网站与微信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职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积极做好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监测,对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实施全覆盖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5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3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33.5902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4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4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4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公开主动性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压实公开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强化督导调度,推动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指导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应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规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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