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墨玉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来源:墨玉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4日 点击数: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政办明电201965号)(和行办发〔2019〕51号)《和田地区贯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通知》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好、管得好、长效益,现将墨玉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主体责任单位:墨玉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魏华                 墨玉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电话:0903-6565139

职责:墨玉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站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墨玉县水利局

责任人:李国豪              墨玉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电话:0903-6565001

职责: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运行管理责任单位:墨玉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站

责任人:阿卜杜喀迪尔·阿卜杜热西提 

墨玉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站党支部书记

电话:0903-6564552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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