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深入推动简政放权。积极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生育登记、信息查询、医保缴费、政策宣传等经办业务下沉乡镇、街办劳保所。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建立了县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权力事项共19项,其中: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由以前的线下窗口办理转变为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新疆医保服务APP等平台办理方便参保群众路线上办理,并保障异地就医群众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四是强化事后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 监管”,充分运用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疗保障智能监管模块,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类、医保管理类、临床诊断类、药品类、临床路径类等进行事后监控,通过事后疑似违规数据筛选、初审、复审、合议等流程,实现了智能监控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极大节约了人力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截至12月底,通过医疗保障智能监管系统扣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9.3万元。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在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时实行末位表态制,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在合同审查、协助进行案件法制审核等方面,为我局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辅助支撑作用。四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信息。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正透明法治环境。一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确保医保领域执法工作的合法性,提升执法水平。二是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我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11人,在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严格按照自治区医保局裁量权标准进行行政处罚,均上缴至国库。三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4次,邀请律师培训2次。
(四)加强医保法治宣传,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积极开展法律宣传。认真开展“法律八进”、普法主题活动、以案释法等活动,积极参加局长说法、以案释法节目录制工作。充分利用每年4月、10月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月和“12·4”等法治宣传日的有利契机,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彩页、横幅、展板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规定,在宣传范围上力求多层次、广覆盖。二是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宣传的过程中注重不同的群体特点,针对服务对象、参保群众、各定点医药机构等侧重点,加强了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月、纪念日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三是强化医保政策宣传。结合工作实际,对群众比较关心的参保缴费、就医报销、待遇享受、欺诈骗保等问题,编印了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册,通过广播、微信、电视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五)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法治医保建设。一是依法参保。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高医疗保险覆盖率,巩固提升了全民参保质量,进一步减轻了人民群众就医负担。2023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参保实现应保尽保。二是依法治保。全覆盖监督,确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医药服务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也更好地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带领全局工作人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亲自部署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4次,统筹谋划2023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综合办公室具体抓,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法治意识。一是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二是建立每月学法考试制度、主要领导参加“逢九必讲”“旁听庭审”等方式学习培训共计16场次,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三)规范依法行政。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聘请1名公职律师,开展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依法开展医保基金稽核,已完成定点医疗机构29家,定点零售药店37家,村卫生室154家的监督检查。
三、下一步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教育。继续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干部集中学习会议会前学法工作,实现法治教育常态化。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丰富医保法治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提升宣传实效,维护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二)强化职能建设。不断健全和优化权责,优化“放管服”服务升级,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工作的市场竞争开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目录管理,坚持集体决策,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决策公信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主动加强与司法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对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全县医疗保障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四)强化监管执法。持续实行日常监管、智能监控、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和抽查复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基金安全。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常态化、制度化,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严管态势。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纪检监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共同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墨玉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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