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办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县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乱纪或被处罚记录,生产经营情况一般等工作。
4.业务工作:202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生态补偿。
5.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森林资源保护的监督检查情况。
6. 2026年度述法工作报告:突出制度保障,强化作风建设。一是健全体制机制,突出依规执法,规范职责落实,强化法治宣传,全面推进“八五”普法等工作。
(二)公开方式
墨玉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墨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墨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yx.gov.cn/)开设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墨玉县林业和草原局作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墨玉县英协海尔路87号(政务中心714办公室)
邮政编码:848100
联系电话:0903-6512262
传真:0903-6512262
办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法定休假日除外)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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