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
(一)承担县委、县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及附属房产的使用、分配和综合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公共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二)负责县委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水、电、暖、气的运行管理和维修,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工作。
(四)负责会务保障工作;负责来县领导同志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本县大型会议、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领导宿舍、职工食堂、机关车辆、车库及干部周转房管理工作。
(五)负责与各部门协调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
墨玉县银河北路11号
三、办公时间
夏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5:30-19:30
四、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刘波
联系方式:0903-656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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