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墨玉县水利局是墨玉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墨玉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制定墨玉县水行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依法监督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墨玉县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
(三)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开发规划和配置方面的工作,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保护河流生态环境。
(五)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合理配置水资源,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六)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境内的水事纠纷;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七)组织、指导县水利设施、水城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八)组织、指导农村水利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九)组织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十)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实施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十一)负责地下水及机电井的管理、安全运行及机电井的建设,地下水的统一计划、开发、利用、做到采补平衡。
(十二)对水利、水电、水产综合经营实行行业管理;管理水利系统的水电站、小电网和农村水电电气化工程。
(十三)负责水利工程的勘测与设计,县级开发区渠道设计、测绘工作,监督县级小型水利工程技术,防洪堤坝技术指导。
(十四)承办县委、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墨玉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墨玉县水利局承担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等工作,现有党组班子成员4名。不设内设机构。
墨玉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墨玉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站、墨玉县水利工程质量服务站、墨玉县河湖保护中心、墨玉县水政监察大队、墨玉县水管总站、墨玉县水管一站到八站、墨玉县16个乡(镇)水利管理站。
办公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古则西路193号
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 10:00-14:00 16:00-20:00
冬季时间: 10:00-14:00 15:30-19:30
三、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一)墨玉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站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的落实;负责饮水工程的保护和维修工作;承担饮水费用的征收;负责水质的定期检测;承办县委、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图尔荪托合提·艾麦提
联系电话:0903-6564552
详细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古则西路193号
(二)墨玉县水利工程质量服务站 主要职责: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利、水产、改水项目工作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申报工作及水利发展中、长期目标规划;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设计修改;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开工报告的审查和申报工作;对全县水利建设进行行业管理,提出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做好已建、在建工程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建设项目评优的审查、申报和年度投资计划工作;负责推行以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管理局为中心的水利行业建设管理体制,完善水利建设市场;归口管理水利行业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定工作;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配合上级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水利工程质量;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施工管理、造价管理技术的研究、总结、交流和推广。
负责人:阿卜力孜.阿卜杜拉
联系电话:无
详细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库木鲁克南路49号
(三)墨玉县河湖保护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县两级有关河湖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编制县河湖保护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河(湖)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完善河(湖)保护管理制度,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全面改善河(湖)水质和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创新河(湖)保护治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护长效机制和管理台账,加强水治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湖)健康;开展河(湖)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湖)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和开发利用区;指导责任部门开展河(湖)源头、饮用水源地、水库、湖泊保护,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加强主要河(湖)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下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河(湖)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强水库(湖)范围污染防治、引水渠(1立方米以上)清理疏通,严禁乱倒垃圾行为。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负责人: 吾布力艾山·阿洪尼牙孜
联系电话:0903-6564961
详细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古则西路193号
(四)墨玉县水利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规;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有关事宜。
负责人:阿卜杜外力.哈力克
联系电话:无
详细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库木鲁克南路49号
(五)墨玉县水管总站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水利部门有关文件、政策及条例,推广普及现代灌溉技术与管理制度;统一调度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并合理分配;负责全县城乡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的拟定,指导水资源利用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控制指标,指导实施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实施水土流失的预防与监测治理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负责制定水利行业的管理制度、供水、用水标准,并会同县物价部门审定农业水价的核算;负责水利行业科学技术推广运用和普及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职工队伍业务技术培训,加强基层责实施维修养护水利设施,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协调解决供水及用水单位之间的水事纠纷。
负责人:董宏宇
联系电话:0903-6564961
详细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古则西路193号
(六)墨玉县水管一站到八站 主要职责:负责将墨玉渠首所测的水按要求引至各乡(镇)测水点,并让各乡(镇)接水人员签字,做好各乡(镇)水账,并上报水利局(灌溉科);负责管理范围内乡(镇)的配水、调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监督并指导各乡(镇)的灌溉工作;按照水帐,负责征收水费;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辖区水利设施和水库的保护、水土的保持工作;负责监督并指导各乡(镇)的“供水到户”工作;负责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县水利局汇报。
负责人: 董宏宇
联系电话:0903-6564961
详细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古则西路193号
(七)墨玉县16个乡(镇)水利管理站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的配水、调水、管水、节约用水工作,确定每村的用水定额,按计划供水,做好水账,并及时上报水管站;
(二)积极协助水管站开展工作,保证按期征收水费;
(三)负责每个村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
(四)负责本乡(镇)范围内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水土保持工作;
(五)负责监督并检查本乡(镇)的用水(灌溉)工作;
(六)负责本乡(镇)的“供水到户”工作;
(七)负责认真接受上级防汛抗旱部门的指令,完成本乡(镇)防洪段的修建、维修、保护工作;
(八)负责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日常灌溉管理工作、加强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的建设实施,指导收集灌溉统计数据;负责乡镇征收年度农业灌溉水费与征收水资源费工作;负责本乡(镇)管理范围内机电井的保护、管理和本乡所用水库的保护工作;
(九)负责从事多种经营,增加收入,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十)承办乡(镇)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董宏宇
联系电话:0903-6564961
详细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库木鲁克南路49号
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 10:00-14:00 16:00-20:00
冬季时间: 10:00-14:00 15:30-19:3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3200-00032 Copyright © 2020 墨玉县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