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办法,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组织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配套法规建设,研究拟订相应的贯彻实施意见、办法。
(四)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
(五)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六)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七)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计划申报、工资基金的审批及其他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审批工作;指导各单位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地区工资福利政策的落实;参与县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训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公务员登记;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考核。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监督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十六)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内交流与合作,对研究成果推广应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出国的推荐、审查和派遣工作。
(十七)受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退役军人、城乡低保人员和妇女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档案管理和就业,组织开展招聘系列活动,园区企业缺工补工,就业见习认定、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认定、补贴发放和管理,就业资金社保补贴、失业金审批,求职创业和自主创业补贴发放、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维护、就业指导、“三支一扶”招录及管理、北京援建公益性岗位项目管理等工作。
社会保险中心:负责企业稳岗补贴、企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失业保险金发放等工作。
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市场科:负责外出务工人员储备、输送工作,有组织转移就业、季节性转移就业、易地搬迁人员就业、情报信息、外出务工人员困难诉求等工作。
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职业培训开班、鉴定、资料审核、手续办理,各项培训补贴资金,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技工学校涉培训类招生等工作。
事业单位管理科:负责人事招录、人事调配、干部职工违纪问题处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机关企事业单位办理伤病残退休待遇核定,事业单位在职死亡抚恤金审批、退休死亡抚恤金审批、绩效奖励金审批、离职辞职人员工资扣减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退休人员工资审批、档案管理、劳动密集型和纺织服装型企业社保补贴拨付等工作。
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劳动日常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纠纷及信访,劳动关系管理,企业年审、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名制信息录入等工作。
劳动仲裁科: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基金监管,工(公)伤、工(公)亡、病退、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
负责人: 张衡全
办公地址: 墨玉县火车站工业园区玉城北路3号
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 0903-788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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