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贯彻落实质量强墨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综合执法工作。 指导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后续管理。负责全县纤维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制定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指导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及不良事件监测及处置,依职规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八)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定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局党组的日常工作和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上传下达、办文办会、党风廉政、机关党建、机关后勤等具体事务;督促检查各科室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情况、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等。
负责人:陈瑛
办公电话:0903-6517742
(二)法规科。负责组织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组织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
负责人:王学彪
办公电话:0903-6512446
(三)注册科。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人:排则莱提·图尔荪托合提
办公电话:0903-6512469
(四)财务室。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并编制收入支出决算分析方案;负责财务收支、票据结算、政府采购和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负责服装、装备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
负责人:努尔加罕·艾拜
办公电话:0903-6512443
(五)食品科。承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以及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件,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培训;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核查、处置、召回;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管理工作;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食品(含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食品流通环节行政许可的相应责任;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食品(含保健食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进入市场的实用农产品监管制度,承担与农业农村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职责的衔接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组织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参与相关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并进行监督抽样工作;负责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开展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阿卜杜麦麦提·伊力哈木
办公电话:0903-6511315
(六)药化科:负责规范辖区内药品市场秩序;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以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特殊管理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负责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等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网络销售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开展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落实国家有关鼓励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负责人:花玉凤
办公电话:0903-6512472
(七)特设科。承办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纤维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承办墨玉县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后续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管理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地方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监督管理节能减排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承担纤维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承办地区局及其他部门移交或转办的纤维质量违法案件。
负责人:穆斯塔帕·穆太力普
办公电话:0903-6512467
(八)监管科。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指导各监管所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打假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作;指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负责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各种纠纷。组织指导消费投诉、举报中心和消费者协会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做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及合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和商品、服务明码标价工作;组织指导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凯赛尔江·买买提
办公电话:0903-6512920
负责人: 杨海军
联系方式: 0903-6514393
办公地址: 墨玉县银河北路1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10:00至14:00, 16:00至20:00
冬季上午10:00至14:00, 15:30至19:30
墨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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