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一)依法依规,免试就近。
(二)应入尽入,均衡保障。
(三)科学统筹,规范专项。
(四)阳光透明,公正公开。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小 学: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 中:墨玉县2026年所有小学毕业生及在外就读的墨玉籍小学毕业生。
注:随迁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子女享受同等入学待遇。
三、报名时间
采取线下报名方式:7月1日至8月31日,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及相关材料,到对应片区学校现场报名、材料审核,由学校统一登记;不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学校向监护人说明原因,并引导到符合条件学校报名。
四、招生条件
(一)有房有户籍。一是房产隶属学生法定监护人或父母所有,提供户口簿和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三份材料选一提交)。二是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法定监护人无房,提供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证明、住建局出具的无房证明材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
(二)有房无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父母在片区内有房,提供户口簿和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父母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房产持有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时提供出生证明或结婚证。
(三)无房有户籍。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有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或父母房产不在墨玉县学校学区内,提供户口簿、住建局出具的县内无房产证明和社区租房台账。
(四)无房无户籍。一是墨玉县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父母是墨玉县乡镇户籍在县城内务工租房居住,提供户口簿、住建局出具的县城内无房产证明和社区租房台账。二是墨玉县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居住证两项材料。
注:购买二手房需提供住建局二手房买卖备案表或相关公证书。
五、特别提醒
(一)招生规则。坚持优先保障优抚对象、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一律优先就近安排入学;严格按照房户一致、房户不一、片区有房无户依次梯度录取,房户一致以落户时间、购房时间先后排序,随迁子女依据实际居住时间统筹排序,符合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学位不足时服从教育局统筹调配安排;县内拥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居住一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二)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须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15日前向原就读幼儿园申请,填写延缓入学审批表,并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医学诊断书,统一报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办理缓学手续。
(三)学籍管理。各学校(园)须严格依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做好新生学籍注册、接续工作,确保在校生、学籍系统、户籍信息三者一致,全面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学籍造假及违规学籍转接。学生转学须严格参照当年招生范围及入学条件审核办理,符合条件的及时完成学籍转入、注册工作。
六、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招生咨询:0903-6517578 13579683796
招生监督:0903-6515896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附件:
附件1:墨玉县2026年秋季学期各学校(园)招生服务热线
墨玉县教育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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