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征预告〔2026〕1号
墨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水利小区东侧(博斯坦夜市周围)、斯孜街办巴格其社区国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墨玉县斯孜街办巴格其社区(水利小区东侧、博斯坦夜市周围),位置详见附图。具体拟征收土地实际征收土地范围和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可以征收国有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和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用地,确需征收国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后,墨玉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墨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斯孜街办巴格其社区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居民住宅、其他地上附属物和树木、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墨玉县斯孜街办巴格其社区范围内,采用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墨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yx.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墨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缪帅,联系方式:0903-6530626;
联系单位:墨玉县斯孜街办巴格其社区,联系人:姆主任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墨玉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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