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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墨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来源:墨玉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点击数: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划定墨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墨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为25度以上陡坡地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全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768.35平方公里,涉及1个乡(萨依巴格乡)。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附件1墨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附图2墨玉县禁止开垦陡坡范围图


  墨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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