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和田地区关于空气质量改善的决策部署,结合墨玉县空气质量实际,墨玉县制定《墨玉县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方准确理解、全面落实,现从出台背景、核心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方向等方面精简解读。
一、出台背景
大气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关乎民生福祉与高质量发展。为衔接国务院、自治区、和田地区相关工作要求,破解墨玉县产业、能源、交通等领域大气污染治理痛点,补齐生态短板,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特制定本《方案》,为2025年全县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提供指引。
二、核心目标
《方案》聚焦“提质、降污、减排”,明确2025年可量化目标:优良天数比率在现有基础上显著提升,向和田地区整体目标靠拢;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3%以内(扣除沙尘天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0.1微克/立方米以下,完成地区下达的“十四五”目标;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夯实生态环境提升基础。
三、重点任务解读
《方案》围绕四大维度,部署9大领域21项具体任务,明确牵头与责任单位,确保落地见效。
(一)优化产业结构,从源头减污。聚焦产业绿色转型,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全面筛查拟引入、新建项目,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二是依据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排查并逐步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年底前完成30%落后产能设备淘汰;三是结合县域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工业园区升级,吸引优质环保项目落地。
(二)优化能源结构,推动清洁转型。以清洁能源替代和煤炭管控为核心,推进四项工作:一是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确保重点用能单位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不低于30%;二是稳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优先保障民生领域清洁能源需求;三是整治燃煤锅炉,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配合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四是推进散煤治理,扩大清洁取暖范围,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
(三)优化交通结构,管控移动源污染。聚焦货运、车辆、非道路机械、油品四大环节:一是优化货运结构,推动铁路货运增长,提升清洁运输占比;二是推广新能源汽车,确保新增公交客车中新能源占比达90%,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淘汰高排放机动车;三是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开展“冒黑烟”专项整治;四是健全油品全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标油品违法行为。
(四)加强面源污染治理,补齐短板。针对扬尘、矿山、秸秆三大领域强化治理:一是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标准,治理城市裸地、物料堆场,推广装配式建筑;二是严格新建矿山绿色标准,推动矿山绿色转型,配合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年内完成植树造林8.55万亩,减少风沙影响;三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利用率达90%以上,强化禁烧管控,减少焚烧污染。
(五)强化污染物减排与环境管理。一是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维;二是推进VOCs和氮氧化物综合治理,规范汽修行业作业,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三是治理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实现大型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全覆盖;四是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升监测能力,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研支撑。
四、保障措施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部门协同发力。生态环境局统筹协调监管,协助企业申报相关资金,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公众参与,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共同推动墨玉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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